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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内部审计和社会
京中网(湖北日报)(通讯员 朱玉琪)近日,恩施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加快发展高质量内部审计、规范社会审计行为的具体要求。近年来,恩施县审计署不断加强指导和监督,有效调动内部和社会审计单位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审计与监督的合力。
高水平推进“综合监管”。本文件提请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将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纳入国家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并将内部审计和审计社会的监督情况通报国务院审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国会和州政府。鼓励国家审计机关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创新监督方式、促进成果运用等方面完善落实措施。一些县市出台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建立了向审计机关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和修订的机制。
“精准监测”综合研究。国务秘书处党组召开5次会议,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协调推进,并组织对全省446个党政机关、199家国有企业、616家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配备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国务卿领导团队成员参观国有企业、医院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办、市县审计机构15次进行调研考察,就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业务发展、社会审计实务、报告质量、监督规范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
执行“关键监控”需要采取几个步骤。采取日常监督、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控制机构报告质量。去年以来,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5次,对教育、公安、卫生、交通、国资监管等重要行业进行审计。编制了十三份审计报告,四项审计要求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批准。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50余份报告已得到核实并正在努力健全卫生、交通、水利等系统单位,规范管理,提高治理水平。
完善“持续监测”机制。对内部审计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每次审计结束后,在被审计部门召开问题分析会、业务培训、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控制措施。建立“双循环广播”通知机制。每季度在部门内公布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情况,并将重要和常见问题报告给相关部门。建立使用结果的系统。内部审计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反映在审计报告中。建立评价激励机制,推动内部审计制度创新,对相关审计建议符合的审计人员,给予定量评价特别加分。经党委、政府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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