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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金会)建
央视新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协议,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近日公布了《国家中小企业创业管理办法》。 中国。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公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5章19条,包括总则、适用条件和创设目标、创设程序、动态管理和附则等。遵循以需求为导向、以结果为基础的培育原则,区别对待规范发展、动态管理,按照公开、透明、公平、规范的程序进行。鼓励中小企业自愿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企发〔2025〕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级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决定和准备。为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制定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创建和管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10月21日发布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建设和管理通用办法》 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建立国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基地)中小企业。为促进企业发展,汇集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组织建设、运营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金会)。已完成示范建设计划运营并已获得经济产业省认证的企业(中小企业)。工业和信息技术博士点。示范平台(基地)要注重宣传、实效、创新、示范,形成管理规范、绩效良好、服务范围广、可靠性高的典型服务模式,为其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办法中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包括平台和基础设施两类。 Platform reIt是一个全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财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综合服务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或数字服务平台提供数字化改造、生态发展、计量校准、认证认可、检测检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设备共享、科技成果转化等专业技术服务。基地是指基于全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发展事业服务常态化、产业特色鲜明的中小企业。这里所称的中小型公共服务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向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法人。公司、非私营公司通过政府委托、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不包括在内。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协调示范平台(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示范平台(基地)建设和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支持本地区示范平台(基地)建设,提出示范平台(基地)建设目标。示范平台建设。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基地)并组织创意活动。开展示范平台(基地)日常管理,综合运用相关政策,推进示范平台(基地)建设和运营服务。第四条 示范平台(基地)建设按照公开、透明、公平、规范的程序进行,坚持需求培育、注重实效、差异化发展、动态管理的原则。鼓励中小企业自愿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创建。第二章申请条件和创建目标第五条申请创建示范平台(基金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平台已运营三年及以上,不计入列入极度失信企业名单。注册成立的中小企业数量已达到一定水平,基本稳定或增长。在区域和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服务能力较为齐全,核心服务内容特色鲜明。初步建立小企业库、政策法规库、服务机构库、服务产品与案例库等。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推介社会服务资源、强化能力。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服务机构、投资金融机构及相关专家联合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服务智能化具备一定基础,在线服务平台标准化、集中建设、安全高效运行。 (二)平台运营单位(基地)有固定的运营服务基地和必要的服务设施,管理制度健全,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齐全。我们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具有运营管理及创新创业服务相关领域经验的专职服务人才团队。积累经验后,您将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开展管理、运营和平台(基地)服务工作。具备线上线下联合服务能力,能够积极组织、调动各类服务资源,开展丰富多样的服务活动。建立并实施服务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的保密机制。我会用它。第六条 创建示范平台(基地)应当实现以下目标: 通过围绕中小企业服务需求的创建活动,平台(基地)软硬件建设水平显着提升。服务管理体系、流程和标准逐步完善,专业服务人才队伍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专业化能力大幅加强。融合服务资源和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积极探索云服务、便携服务、智能服务等新模式,推动服务内容产品化、规范化、规范化,让企业更加便捷、精准地获取服务。中小企业服务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创新服务品牌和项目正在形成。服务质量和效率将大幅提升,形成可复制、可传播的平台(基础)建设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和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支持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第三章准备程序 第七条准备程序包括发布通知、推进准备、评估验收、公布认定、总结推广等步骤。 (一)下发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开展年度生产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生产量、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准备要求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广泛动员中小企业。申请所在地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您计划开设一家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平台运营机构按照本办法和通知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设立申请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的地方平台,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材料如下。 1. 创建包含请求表和构建计划的请求。其中,创作目标必须具体、现实、可衡量,并在创作周期内完成。创作任务新颖、有效。有必要强调类型和表现形式。创建任务完成后,就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型。 2、公司法人复印件平台运营者(基地)的有效证明或商业许可证。通过政府委托、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工作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平台审计报告及上一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包含上一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平台对履行相关服务的支持认证材料(合同、通知、照片、摘要等)。 5、聚合服务机构合作协议复印件,或与外部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出具的聘用证明复印件等。 6、所需专业资格、执照、奖项、奖品等复印件。 7、申请文件真实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e 单位)。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创建计划的申报条件、创建标准和评审要求推动创建,按程序选定创建目标,并于5个工作日内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布。公关期间无异议,或者经调查发现异议不实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决定创建示范平台,进入创建期。 PR期内不满足创建条件或异议成立的,将不会创建。拟创建平台的创建期限为2年。创建期间,创建对象按照创建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识别标准驱动创建任务,提高服务的软硬件水平,实现讨论了service.start的推广。我们将整合线上线下服务,汇聚服务资源,强化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规模、提质增效,努力实现创造性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创意主体的政策引导和培训指导,推动符合创意要求的举措。 (三)评估验收 创建期限届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期满创建对象连同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结合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根据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情况,确定拟认证的示范平台(基金会)。n 创作计划中定义的识别标准以及目标和挑战。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的创建对象,创建周期可以延长一年,对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对象,创建活动结束。 (四)公布 通过验收的定点目标示范平台(基地)名单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部网站上公布。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经调查证明异议不实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发布正式确认公告。公关期间异议属实的,不予受理。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配合各级中小企业企业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指导监督和目标培训指导设置、建立示范平台培训交流机制,收集中小企业典型公共关系和服务推广经验做法,支持和推动示范。平台将积极发挥辐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水平。第八条 示范平台(中心)的设立应当接受纪律检查、审计、检查监督和公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没有基于创作结果的排名或虚假排名。没有地方支持融资政策、出台专项计划、召开专题会议的要求。您无需创建电子演示文稿或录制视频即可查看它们。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不得借用启动资金,也不得借用启动资金。不允许超出其能力范围的“暴露”。第四章动态管理第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建立示范平台(基地)信息库,公布平台(基地)名单及相关信息,方便社会调查和监督。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础设施)进行动态管理,每两年会同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和服务状况进行审核。考试不合格者,限期一年改正;连续两年不合格者,给予留校察看。他们的认证将被撤销,并将被给予名字。第十一条第一条 示范平台(基地)建设、运营单位发生名称变更、合并、机构重组等重大变更或者调整的,应当在三个月内通报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示范平台的申请条件和建设要求组织审核,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保留或撤回意见。信息工信部将上述调整纳入示范平台建设和年度认证工作。第十二条 服务平台(基地)在设立期间或者被认定为妖魔后被列入极度失信经营者名单的服务平台(基地)存在数据、信息造假的,取消该服务平台(基地)设立资格或者指定。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中小企业优质梯度培育平台示范平台(基地)的管理,对网上平台(基地)的申请、创建、受理、审核全过程进行管理。对已确定的中小企业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示范平台(基地)服务状况进行指导,通过数据采集和共享,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服务成效。第十四条 示范平台(基地)应当积极落实中小企业自动化工作要求。各级部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融入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统筹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和力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和效率。要积极开展资源共享、技术指导和教育培训等活动,分享先进经验和发展模式,推动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示范平台建设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各级中小企业监管主管部门把示范平台建设作为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购买服务、激励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第十六条 各级中小主管部门支持示范平台(基地)创新发展,引导示范平台(基地)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降低服务成本,帮助解决创建和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广告宣传、总结交流和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适用于中小型企业。推动健康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申请创建示范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平台运营机构(基地)必须诚实、独立地索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十八条 优先打造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受益地区示范平台。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工信部发[2016]194号)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企[2016]194号)废止。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2017]156号)国家中小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 附件: 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金会)(平台部)创建和认证标准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建和认证标准公共服务 中小企业(基金会)(基金会领域)3.国家中小企业评估计划评价要求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基金会) 上一篇:脑机接口职业是秋季新趋势 下一篇:没有了
